还没离婚第11节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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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

男人生意上的事赵夏卿很少发言很少过问,没想到面子这么大,李明申说看在她的面子,赵夏卿还真不太想他看自己面子,搞得就跟自己欠了他人情。

不过说签就签,男人掷地有声,接过来协议就在上面刷刷刷签上名字。

李明申字写得好,赵夏卿是个文人,当初也曾为他的字倾倒过。

这男人不光字写得好,名字也值钱,大大小小的合同只要他不落笔,那就是废纸一堆,只要他落了笔,就能变现。

这边协议签完,那边要跳楼的闹剧就散了场。

除了李明申钱财损失,算是个皆大欢喜的局面。

好在李明申财大气粗,今晚损失了十几万,压根没影响心情,不仅没影响心情,还在办公室里大手一挥,要请下属吃消夜。

凌晨三四点,地方并不好找,幸好那位姓刘的对这边比较熟,打电话确认了一下,就带着他们来到一家24小时的餐馆。

人前夫妻两个还是挺恩爱的,李明申走路都要拉着她的手,后面一众人簇拥。

一进门小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特地对李明申说:“大半夜找不到档次高的,嫂子将就着吃点,好在地方还挺干净,咱们也就吃个干净得了。”

赵夏卿是个耍笔杆子,舞文弄墨的作者,后又进入编剧圈。

在外面看来,年轻漂亮的女作家,话不多,说话轻声细语,举止优雅大方,穿戴得体,还带着几分书香气,这职业多有档次,人也有档次,高不可攀。

可能就觉得赵夏卿平常只出入有格调的高级场所,这种充满烟火气的餐馆压根入不了眼,她来这里,是这里祖上冒青烟,蓬荜生辉了。

其实赵夏卿哪有那么多规矩,光环都是给外人看的,她内外反差颇大,路边摊她一年总要吃几回,相比之下,李明申比她更装b。

上回赵夏卿带着李明申去一家小餐馆吃花甲粉,自己吃的大汗淋漓心满意足,人家李明申全程没动几筷子,不是拧着眉一脸无语地看她,就是掏着兜旁若无人打电话。

问起缘由,说:“不喜欢这种东西,吃不惯。”

所以像这样的小餐馆,他李明申吃的,赵夏卿自然也吃的,她可比他随和不挑食多了。

所以小刘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安抚她情绪的时候,赵夏卿只是勾唇笑了笑,懒得多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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